类别:美国婚姻移民 发布时间 :2016-10-25 浏览网页万人次 :6637
陈小姐 ,1976年生 ,IR1签证委托时情况:面谈后要求补充资料 ,补料后5个月没有结果不利条件:1 ,先生是美国本地人 ,沟通有困难;2 ,先生曾结过一次婚 ,有1个小孩;3 ,先生比陈小姐小5岁 。有利条件:1 ,陈小姐本人第一次结婚;2 ,资料相对比较齐全 。委托本公司后 ,本公司移民律师代表客人向领事馆申诉 ,后领事馆再次发出蓝单 ,要求补充资料 。在本公司的协助下 ,再次补料获得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