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美国投资移民 发布时间 :2017-08-22 搜素客流量 :6954
想要快速的进入美国 ,EB5+L1签证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方式 ,但并不是每个投资人都适合办理L1签证(L1签证具体申请条件与申请程序请可来电咨询我司) ,本文主要讲解的是通过另外一种签证——E-2签证 。
E-2签证在4周之内即可收到审批结果 ,让投资人可以更快地进入美国 ,最后再转而申请EB-5投资移民 。E-2签证也很适合仅需要在美国开通一个发展商业渠道而不需要长期居留的投资人 ,对是否移民美国还不确定的投资人也是个很好的试探方法 。但是 ,中国投资人在申请E-2签证之前 ,需要克服一个很大的障碍——转换国籍 。
E-2签证有什么好处?
对于想快速去美国创业 ,工作 ,孩子想尽快去美国读书的 ,E-2签证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E-2签证随时申请 ,随时审理 ,申请人及随同家属可以前往美国进行经商、工作、生活和学习 。E-2签证申请人一般在其永久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 ,从申请到签发只需三个月 。
E-2签证初次申请一般在5年 ,到期可续签 ,在签证有效期内可长期居留美国 。
持有E-2签证可享受绿卡持有人同等的医疗、教育福利 ,但并不需要应付美国的全球征税 。
持有E-2附属签证的子女在美国很多地区可以享有同美国公民及居民相同的教育福利 ,孩子在当地享有美国人的入学待遇 ,免费的公立学校 ,以及优惠的私立学校 。
什么是E-2签证?
E-2签证是基于美国与申请人国籍国之间 ,互惠商业条约的临时性非移民签证 。申请人可以入境美国的前提是 ,他/她来美国是为了“发展或领导他/她所注资的企业管理” 。 E-2签证同时适用于投资人的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E-2签证持有人的配偶还可申请美国工作许可 。要申请E-2签证 ,条约国投资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与美国保持商业与航行条约的国家的公民(即使他/她的出生地在别国也没关系)
如何克服中国投资人的国籍问题?
国籍是申请E-2签证的首要要求 。条约国国籍意味着投资人必须是条约国的公民 。 。
中国并非E-2条约国 ,这就意味着中国投资人必须首先获得条约国的公民身份 。通过投资一个“投资额更低且办理速度更快”的条约国(如加勒比国家格林纳达移民项目) ,获得该条约国公民身份显然是一个好的选择 。据悉 ,通过投资移民 ,获得格林纳达公民身份通常只需要3-4个月时间 。为了满足要求 ,申请人必须购买由该国家核定的价值不低于30万美元的房地产 。
E-2签证没有最低投资标准 。法律只简单地规定投资人必须投入“大量资金”到公司中 。实际上这意味着投资金额取决于公司或项目 。E-2签证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投资大量资金 。35万美元资金对于一家小的杂货店来说是相当可观的 ,但是对于一家大型制造厂来说却是绝对不够的 。另外 ,条约国投资人必须证明他/她投资的企业不会成为边缘企业 。边缘企业是指现在或未来没有能力产生足够的收入 ,去维持条约国投资人及其家庭最低生活标准的企业 。尽管没有能力产生足够收入 ,但现在或将来有能力做出重大经济贡献的企业不算作边缘企业 。
E-2投资人不一定必须参与业务的日常运作 ,无需事事亲力亲为 ,可通过委任经理的方式进行投资 。但投资人不能放弃控制 。他们可以通过管理资金流向 ,以及监管企业运作来满足该管理要求 。
在投资特许经营权企业(加盟连锁店)时要注意 ,由于许多特许经营企业在日常业务细节方面的规定都非常具体 ,如果投资在这样的企业 ,投资人很容易就会被认为对投资的企业的控制权不足 。如果投资人由于受特许经营协议的限制而被迫通过特许人购买所有材料 ,则可能无法控制成本 ,这就造成了问题 。特许人可以控制从营销到设计的整个运作 , 这使投资人难以对其投资企业进行操作控制 。为了充分显示投资人对企业的管理控制权 ,投资人会希望能够在雇用和解雇员工、工资级别的斟酌、以及制定营业时间等方面表现出这种权力 。
许多行业的合规要求非常多 ,非常复杂 ,从而推动了投资人将合规问题外包给具有专业知识技术的人员 。这样可以避免投资人浪费时间、精力和金钱 ,确保项目在一开始就能稳步发展 。如果选择了合适的会创造大量收益的项目 ,投资人不用做跑腿工作 ,就可以享受高回报的利润 。
E-2签证的一个优势是没有时间的限制 。只要公司运营良好 ,投资人就可以E-2身份留在美国 。E-2签证通常是2年一签 。但E-2签证也有一个缺点 ,那就是年满21周岁的子女不能申请附属签证 。
E-2签证不会自动过渡到EB-5 。通过EB-5申请永久绿卡 ,投资人必须投资必要的金额(具体金额取决于公司所在区域) ,并创造(或将会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 。重要的是 ,E-2签证没有最短时间限制 ,且E-2投资资金可以计入到EB-5投资内 。
此外 ,所有投资必须满足EB-5的资金来源要求 ,这比E-2签证资金来源要求更加严格 。因此 ,如果E-2投资人想在将来转为EB-5投资移民 ,就必须确保公司适合过渡 ,并适当起草文件 。
另外 ,许多E-2投资是选择将资金投入到一些特许经营权企业(加盟连锁企业)中 ,但是加盟连锁企业通常会受连锁企业地域的限制 ,如果想将业务过渡到EB-5 ,扩展业务的能力有限 ,选择、斟酌权也不大 。EB-5的就业要求也许也会为想将E-2业务扩展成EB-5的投资人创造困难 。过渡过程中必须满足EB-5每个投资人10个完整就业机会的要求 ,但小型加盟企业可能不需要2名以上的员工 。 最终投资人可能不得不加入更多投资资金来拓展业务以满足就业创造的要求 ,或者完全陷入有钱花不出去的困境(找不到拓展业务、增加投资和就业的方法) 。
E-2与EB-5之间的对比
E-2与EB-5是不同的签证类型 。下面对两种签证进行下简单的对比:
签证类型:E-2属于非移民签证 ,而EB-5是移民签证;
审理时间:E-2可在3个月内 ,而EB-5现在的审理时间可能超过16个月, 而受排期影响的中国投资人可能需要等待6年或以上;
投资额:E-2对投资额没有具体额度要求;而EB-5需要投资大量资金 ,在现有的计划里目标就业区内(TEA)项目最低投资额50万美元;非TEA项目最低投资额100万美元 ,近期很有可能最低投资额上涨;
税收:E-2对投资人的全球收入不征收税款(纳税少) ,而EB-5对投资人的全球收入征收税款;
资金来源证明:E-2和EB-5都需要证明资金来源合法且可追踪 ,但相比E-2签证 ,EB-5资金来源要求更为严格;
国籍:E-2有国籍限定 ,而EB-5无国籍限定;
就业创造:E-2要求创造一些就业 ,但没有数量与时间的限制;而EB-5对此有严格的要求 ,需要每位投资人必须创造10个全职就业岗位;
离开意向:E-2投资人需要在签证期满有离开意向 ,而EB-5无此要求;
签证有效期:E-2最长有效期可达5年 ,需根据互惠协议而定;EB-5为2年有条件居民身份(临时绿卡) ,然后可转为永久居民身份;
对资金的控制权:E-2有极大的自主控制权 ,因此投资人不需要做太多的尽职调查;而对EB-5来说 ,如果投资人投资到区域中心的第三方项目 ,对资金一般没有控制权 ,因此需要在此之前做大量的尽职调查 ,投资风险相对更高;
出入境限制:E-2对在美国居住地及停留时间没有太大的限制;而EB-5需要满足最短居留时间规定;
续期问题:E-2每两年要续期一次(可无限续期) ,EB-5每十年绿卡续期一次;
子女的年龄限制:E-2投资人子女年龄超过21岁就不可以再继续跟随申请人以E-2身份在美国居留、工作和学习;而EB-5申请人子女21岁之前如获得临时绿卡 ,则不再受年龄的限制 。
如果投资人想要快速进入美国 ,E-2签证是一个可行的方案 。虽然这样做的费用可能会更高 ,但如果投资公司经营良好 ,投资人也将享有51%的股份所带来的利润 。并且 ,一旦EB-5最低投资额上涨至80万美元 ,那么费用很有可能会是一样的了 。